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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电翻译服务

函电谈判是指通过邮政、电传、传真等途径进行磋商,寻求达成交易的书面谈判方式。函电谈判方式与电话谈判方式有相同之处,也有不同之处:两者都是远距离、不见面的磋商,但一个是用文字表达而另一个则是用语言来表达。函电谈判方式在国际贸易的商务谈判中使用最普遍、最频繁,但在国内贸易的商务谈判中则较少使用。

函电谈判作为传统的书面谈判方式,有其优点和缺点。   

1.优点    

(1) 方便、准确。函电谈判的电传、传真是现代化通讯手段,如同电话一样具有方便、及时、快速的特点,即使是用函件的往来,也是简便易行的。而且,在函电谈判方式中,来往的电传、信函都是书面形式,绝不会出现电话中的错听、 误解等现象。 来往函电做到了白纸黑字,准确无误。   

(2) 有利于谈判决策。函电谈判方式所提供的谈判的内容都是书面文字,既不像面对面谈判方式那样必须当面决策,有较充裕的时间思考,又便于谈判双方各自台前、台后人员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分析,甚至可以在必要时向有关专家咨询、请教,从而有利于慎重决策。   

(3) 材料齐全、有据可查。函电谈判方式可以充分利用文字、图表来表达,使谈判内容较之电话谈判方式要全面、丰富。而且,谈判双方经过了反复多次的函电磋商,这些来往的函电就是今后达成交易、签订合同的原始凭证,有根有据,便于存查,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。   

(4) 省时、低成本。由于函电谈判方式是借助于邮政、电讯手段来实现远距离谈判,使谈判人员可以坐镇企业而无须四处奔波,一来省时,二来省去了差旅费等。因此,函电谈判方式的费用开支要比面对面谈判方式少。   

此外,函电谈判方式中的谈判人员是不见面的。双方谈判代表可以不考虑谈判对手的身份、地位、个性等,从而把主要的精力集中到交易条件的磋商上,成交较为理性。    

2.缺点    

(1) 函电谈判方式用书面文字沟通,有可能出现词不达意的情况,使谈判对方耗时揣摩。如果因此造成谈判双方各有不同解释,就会引起争议和纠纷。   

(2) 谈判双方代表不见面, 就无法通过观察对方的语态、 表情、情绪以及习惯动作等来判断对方的心理活动,从而难以运用语言与非语言技巧。   

此外,谈判双方缺少了面对面的接触,讨论问题往往不深入、细致,彼此印象、情感也不深刻。